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5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5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2025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逐项对照《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并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2026年1月15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办公系统(OA)分别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电子件同时发送至联系邮箱,知识产权执法指导案件统计表请随总结一并报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17日
2025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实施,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
推进法律法规实施。
做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宣贯落实。配合做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有关工作。做好《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贯彻落实。落实《商标行政执法证据规定》、《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等执法规范。
二、
健全优化保护体系。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安全治理体系、支撑体系建设。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评估。建立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听取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建议,回应企业诉求。
三、
规范专利商标的申请和使用。
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专项行动、引导行业自律、加强代理机构监管等方式,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加强对查处使用带有欺骗性、不良影响等禁用商标违法行为的专业指导,对已经取得注册的,及时按程序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无效,加大无效决定生效后的跟踪处置。推进《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
四、
加强专利保护。
健全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审核报送机制,严格审核符合立案情形的事实和证据,规范出具证明材料。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审理模式,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理质效。准确认定侵权事实,严格判定侵权行为,积极开展简案快办和繁案精办。鼓励各地充分依托技术调查中心、技术调查官专家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等专业力量,为案件办理提供技术支撑。
五、
加强商标保护。
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及时保护、重点保护、援引保护。鼓励各地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等方式,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商标、涉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等知名商标的保护,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加强对互联网领域利用关键词实施侵权、组合使用注册商标实施侵权、利用外观设计专利对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实施侵权等隐蔽性侵权行为的监管和专业指导。
六、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落实《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有序推动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高质量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实施评估。鼓励各地运用产地溯源等手段,完善地理标志特色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专业化地理标志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完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核准、注销和监管工作体系,规范专用标志的使用。
七、
加强新领域新业态保护。
积极配合做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及时组织做好宣传推广、政策解读、登记辅导等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开展登记。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的宣贯。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结合产业和区域特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专利行政裁决等案件办理,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八、
加强民生热点领域保护。